各設區(qū)市造價站、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城鄉(xiāng)建設與交通運輸服務中心:
根據《關于規(guī)范我省建設工程價格信息發(fā)布及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閩建筑[2017]17號)要求,我站組織編制了《福建省建設工程定額相關材料綜合價格(2020年)》(以下簡稱“本材料價格”),現予發(fā)布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本材料價格作為工程所在地未發(fā)布綜合價格信息的計價參考。
二、本材料價格由材料原價、運雜費和運輸損耗費組成,分別列出不含增值稅綜合價格及含增值稅綜合價格,
三、本材料價格的增值稅按“一票制”考慮,即按照貨物運輸混合銷售的貨物增值稅率。
四、本材料價格根據市場情況不定期調整補充發(fā)布。
附件:福建省建設工程定額相關材料綜合價格(2020年)預覽及下載見文后。
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
2020年12月14日
P02020121766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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